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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
类别 |
其他行政权力 |
审批部门 |
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|
| 项目名称 | 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| 权力基本编码 | 361031010004 |
| 设定依据 |
《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》"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,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,应当依法取得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。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登记及其监督检查,适用本办法。" 《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》" 食品小作坊、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,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。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核发,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发放,发放登记证、备案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、变造、冒用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、备案卡。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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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业务
| 序号 | 业务名称 | 办理机构 | 办理深度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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